申报2020江苏省双创团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0年江苏省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均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高端软件和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2.对全职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层次较高,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效)申报省双创团队的,年龄上限可破格,各设区市团队破格申报数不超过2个。团队原则上至少配有1名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3.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

科技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列前2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列前2名)、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

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主要承担人(列前3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家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核心骨干(列前2名)。

高端软件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省软件、互联网专项重大项目主要承担人(列前3名),省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省企业联合研发创新中心核心骨干(均列前3名),“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项目主要负责人,江苏省互联网风云/新锐企业负责人或风云/新锐人物获得者。

服务外包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中国服务外包杰出人物奖、省服务外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5.申报企业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双创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或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过省以上部门或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的企业。

6.团队所在申报单位应自2017年以来(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获得各类别相对应的江苏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团队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2017-2019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3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地方引才计划单项支持截至2019年底实际拨付至少100万元)。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名),如立项时是非主要参与人、项目实施中转为主要参与人的,申报时须提供立项部门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并加盖部门公章(立项部门内设处室出具无效)。

7.团队成员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少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且入选后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或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团队成员薪酬不得降低或实际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减少(申领经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二、分类条件

各类团队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类团队应当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前瞻领域,注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2.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项目及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方向须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要求,团队领军人才或团队所在企业承担过国家及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

3.教育类团队须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或“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须全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原则上要求进编。

4.高端软件类团队领军人才项目及其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方向须符合我省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团队领军人才或团队所在企业承担过国家和我省软件产业专项。

5.现代农业类团队所在企业须是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6.服务外包类团队所在企业须已承接高端服务外包业务,主要包括:软件研发、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动漫创意、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检验检测等。

7.卫生类团队应以预防、治疗重大疾病为主攻方向,以省级以上重点专(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高技术平台)为依托,能够提升我省医学科技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团队成员须全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原则上要求进编。

8.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领衔申报团队,科研方向应属于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领域,已获地方或部门300万元以上无偿项目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一般不超过80周岁(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见苏人才办〔2014〕3号文),已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10天,且入选后每年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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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