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垃圾强制分类什么时候开始

最新消息:《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南京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这是南京在全国首创提出的“2+2”的分类方法:

前面一个“2”指居民平时产生最多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普通家庭产生的可能80%都是这两类垃圾;

后面一个“2”指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创新举措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

(一)可回收物,指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等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

(二)有害垃圾,指非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水银产品等含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物质的生活垃圾;

(三)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废弃的剩菜、剩饭、果蔬、瓜果皮核、腐肉、蛋壳、过期产品、花坛绿植、中药药渣等有机易腐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餐厨废弃物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惩罚措施:草案中明确,个人不分类拟最高罚200元。

南京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的主体,既包含了物管、托管、自管 三种类型小区,也涵盖了机关、学校、医院、商务办公楼、物流电商企业、餐饮企业、宾馆酒店七类单位。

在小区:

试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通过定时定点,强化对垃圾投放的约束。

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有序归并不分类投放点,加强收集点人员值守和巡查,对居民进行精准指导,对分类投放居民进行积分奖励。

在单位:

规范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健全分类责任制度,强化人人分类的责任,鼓励采取符合单位特点的源头减量措施,包括:

在机关、医院、学校限制一次性杯具;

在机关、医院、学校、商务办公楼推广电子化办公,节约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

在学校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在物流电商企业采用可重复使用快递包装材料,回收快递包装;在宾馆酒店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客房用品;

在餐饮企业开展“光盘行动”,使用可重复使用餐盒,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先行先试的环节,既有前端投放,也包括了中段收运和末端处置。严格落实“不同种类、不同车辆、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每周收运一次;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每天至少收运一次;

大件垃圾预约收运。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收运全程管控,鼓励市民监督举报混收混运行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送到各区垃圾分类回收中心(站),厨余垃圾送到各区处理站或市集中处理厂。

按照先行先试工作计划,4月启动实施,5月取得阶段性进展,6月进行分析评估。目前,部分小区实施了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其他小区正在开展宣传动员,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等工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