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闻--“各地扶摔倒老人案结局 南京彭宇案以和解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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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0日9点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员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车站受伤摔倒,26岁的年轻人彭宇将她叫醒,随后赶到的徐寿兰的家人带去医院治疗,期间支付了200元的医疗费。

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指认他撞伤,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残疾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

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彭宇承担民事责任的40%,付给原告徐寿兰4.5万元。

由于双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在南京中院二审开庭时,彭宇与徐寿兰签订了审前和解协议,彭宇一次也没有重复补偿徐寿兰的1万元。

天津“许云鹤事件”:

二审赔偿十万多元

2009年10月21日,许云鹤在驾驶中看到老人王秀芝越过道路中心护栏倒地受伤。 许云鹤说他当时下车吵醒了王老太,王说自己被撞倒了。

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许云鹤被判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 许云鹤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年1月19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开判决,二审判决驳回许云鹤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潍坊“彭宇事件”:

一审被宣布没有向原告上诉

年6月4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山东潍坊市民李莉菁路骑自行车摔倒66岁的宋老太,毫不犹豫地牵手,但被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8500元,李莉菁至此成为潍坊版“彭宇”。

年11月9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李莉菁不负责任。

达州的孩子们因帮助老人而被中伤:

虚假的老太被拘留了七天

年6月15日,在四川省达州市正南花园附近,市民蒋婆跌倒在地,导致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 蒋先生跌倒后,抓住9岁的孩子不放,认定孩子和同伴把自己撞了。 孩子的家人说,三个孩子去帮助老人,反而陷入了冤狱。

年11月22日,四川达州警方经过调查,决定蒋姑系自行跌倒,其行为为敲诈勒索,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蒋先生已经70岁了,不依法执行决定。

晨报记者陈伊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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